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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6-02-29 16:02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一、部门主要职能

    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 〔2010〕8号),省安全监管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起草全省安全生产地方性综合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和规划,研究拟订地方性工矿商贸行业(煤矿企业除外,下同)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

(二)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发布全省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级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四)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下同)、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央驻陕和省属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省政府授权,依法组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九)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省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十)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十一)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全省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指导和监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全省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承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工作任务

    2016年,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能力,盯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专项整治,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减少一般事故,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平稳向好的良好局面。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贯彻落实。一是夯实“三个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政府监管责任“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主体责任“五到位五落实”。特别是要明晰企业主体责任,并督促落实。二是抓好“三个必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是加大失职追责力度。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警示约谈、考核问责、“一票否决”制度,倒逼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二)提升依法治安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加快修订《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争取年内重新颁布实施;制定出台《陕西省安全生产领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办法》;依据国务院新颁布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制定我省贯彻落实细则或办法;制定出台陕西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二是增强知法守法意识。尽快拿出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政府该做什么,该怎么做,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尽快给出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不该做什么,增强守法自觉性;加强法制教育,不断强化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三类人员的知法守法意识。三是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加强执法监督,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上下功夫。

(三)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一是加大安全监管基层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的相关规定,着力解决基层编制、装备等问题。强化安全知识和执法能力培训,不断推动安全监管专业化建设。二是推进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研究制定企业危险等级管理办法,开展专家“会诊”活动,进行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管理。三是大力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自动化办公、行政许可等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与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一线安全监管的工作效率和快速反应能力。

(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的研发和应用,支持和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安全设施设备,以“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推动安全生产。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激励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未达标的企业加强安全基础建设,规范安全管理,实现达标;鼓励已达标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升级提档。三是继续推进整顿关闭,淘汰落后产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要继续推进整顿关闭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促进有序退出。四是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养成安全生产行为习惯,提升安全生产素质。

(五)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煤矿方面严格落实《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强化瓦斯治理,持续抓好冲击地压、冒顶、火灾、水害等重大灾害集中整治;突出在建、国有和整合煤矿,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非煤矿山方面继续开展重点县攻坚克难工作,提升矿山“五化”水平;继续开展陕北地区集油管线专项整治和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方面全力推动危化品(煤化工)重点县(区域)工作,组织开展危化品经营、储存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加快油气管道隐患整治;选取20-30家企业开展专家会诊。烟花爆竹方面深入开展“三库、四防”、“六严禁”和“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整治。职业卫生方面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强化职业危害严重行业的专项整治。加强与公安、交通、建筑、质监、旅游、农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抓好“两客一危”、危险路段和桥梁隧道、旅游景点、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等相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同时,督促有关市县和企业认真开展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特种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一是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形成排查、治理、评估、验收、销号闭环式管理,全面提升企业排查治理隐患的能力。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查企业建立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自报制度。三是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层层落实治理任务和责任;发挥安全专家在隐患排查中的作用,提升隐患查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落实地方政府打非治违责任,加强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合作,采取联合执法、重点执法等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七)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一是加强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重点县、10个化工园区的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加强国家级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二是加强应急救援能力训练。对20余家专兼职矿山救护队指战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针对性、操作性、实战性强的应急演练;开展应急管理理论创新研究企业应急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审。三是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按照省政府新颁布的《陕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完善省局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专项预案,同时指导督促各设区市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四是研究制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典型较大事故提级调查规定》和《事故挂牌督办、整改落实评估和事故调查备案制度》。

(八)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一是全面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把党员管理积分制与年度考核和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努力提高党员管理科学化水平。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一案双查责任,对腐败问题零容忍。三是严明纪律,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安全监管《十条纪律》和《“六个零”规定》,盯紧重点部门、重点工作、重点人员加强监督。四是开展“读好书、强素质”活动,努力提升干部队伍政治思想、法治观念、业务能力、职业操守和服务意识,做好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守护者。

三、部门预算单位组成及人员编制情况

(一)省安监局总编制数118人, 其中行政编制87人,事业统编制31人。实有人数149人 。

(二)内设处室:办公室(人事处)、综合规化处、安全监管一处、安全监管二处(铁路道口办)、危化品监管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应急救援办公室(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行政许可办。

(三)下辖两个直属事业单位:陕西省安全科学技术中心、陕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2016年公共预算拨款5352.67万元(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项目1370万元)。

(2)2016年支出预算5352.6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35.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53.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1.17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683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352.67万元。陕西省安全监督管理局机关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294.5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219.50万元;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905万元;应急救援支出95万元;其它安全生产监管支出95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010万元;住房公积金115万元。陕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中心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6.68万元(其中安全生产检测评估费100万元)。陕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03万元(其中安全生产宣传专项经费100万元,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设备采购专项160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48.18万元,较上年下降4.6万元,下降率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2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8.10万元,较上年下降1.6万元,下降率2%。;公务接待费58.08万元,较上年下降3万元,下降率5%。“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我局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的行为,大力压减了不合理开支。

附件: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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