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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4 15:52 来源:陕安监〔2017〕51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2017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3日  

 

2017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追赶超越的要求,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着力提高现场处置能力,着力深化改革,着力加强监管执法,着力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着力推进应急管理各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强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一)积极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大力推进我省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全社会安全生产应急要素内在活力,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注入新动力,充分履行应急管理机构职责。

    (二)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推进未成立应急管理机构的县(区)尽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保障条件。推动企业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督促中央驻陕企业、省属企业、高危行业大型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中小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形成职责清晰、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

    (三)推进化工园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全省十个重点化工园区要尽快建立应急管理或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创新应急管理模式,完善应急联动机制;优化配置园区各类应急资源;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四)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根据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领域的特点、危险源分布情况,以市、县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各类企业现有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通过整合资源、调整区域布局、补充人员、装备,专业和兼职相结合,建立基本覆盖主要危险行业和危险区域,战斗力强、能够协调配合行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实行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一)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做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发布后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应急管理工作有关的规定,研究制定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办法和事故应急救援补偿制度。

    (二)严格执行《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程序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应急响应、指挥、处置、事故调查等环节工作程序,做到厘清职责,有效处置。落实典型事故提级调查、事故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布、批复结案一年后跟踪评估报告制度,加大责任追究落实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切实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规划中关于应急管理的贯彻落实工作。各市(区)要将应急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总体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四)深入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围绕直管行业,强化属地监管,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法,依照权力清单,梳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程序,加大处罚力度。各市(区)要将应急管理执法纳入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建立应急管理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结果定期上报制度。

    (五)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经济政策落实。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安全费用提取等现有政策,进一步加大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应急培训、应急演练、事故预警和队伍运行经费的投入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同财政、物价等部门协调沟通,制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有偿服务相关政策意见。

    三、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协调能力建设

    (一)规范应急响应与指挥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应急值守职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提高值班值守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事故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研究事故发生规律,有针对性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技术支撑优势,抓好应急资源普查和更新,摸清区域、行业内应急队伍、应急资源、应急设备装备等基本情况,不断充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资源数据库相关信息。完善基础数据共享、调用机制,进一步增强数据库的实用性。

    (三)加强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定期同国土、水利、环保、气象、地震、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做好事故预警研判和联合应对工作。宝鸡、韩城市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和地震、国土、消防部门沟通配合,摸清辖区大中型企业应急队伍、装备情况,掌握应急救援力量,做好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一)全力做好事故救援与险情处置工作。按照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应急响应、指挥协调、现场处置、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医疗救护、善后处置等重点环节,强化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全力做好事故与险情应急处置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
    (二)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总结评估。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要求,围绕事故信息报告、人员调动、物资保障、部门联动等应急响应过程,认真做好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水平。按照“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多灾种综合救援”,“平战结合、平时搞预防、险时搞抢险”的要求,合理规划、发挥国有企业优势,依托中省大型企业,建立省级危险化学品、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并推动市(区)危险化学品、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榆林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年底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水平。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救援技术竞赛。省级安全监管部门适时举办全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技术比武,积极探索应急救援新理念新方法新思路,锻炼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五)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并依托中省大型企业,推动省、市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提高抗灾、救灾能力。

    五、大力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工作

    (一)深化应急预案管理演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加强对各地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严格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修订和发布实施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演练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演练和桌面推演等多种形式的演练,提高演练质量和水平。开展市、县(区)级政府领导参加的情景构建下的桌面演练,突出政府、部门、企业之间预案衔接,检验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和舆情应对的快速反应、协同指挥和有效处置能力。督促企业开展风险因素辨识和应急能力评估,将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具体岗位,在重点危险岗位推广应急处置卡制度。

    (二)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开展全省应急资源普查工作,掌握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等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存储,对应急物资储备实行动态管理。

    (三)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举办全省应急管理主要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参加的应急处置、应急管理专业技能培训班,提高事故预防、现场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指导地方和企业开展经常性人员避险自救培训。探索以实战演练为主的应急救援培训模式,按照救援队伍培训周期,有计划地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全员培训。

    (四)强化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总体工作中。结合 “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防震减灾日”等活动,大力开展应急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能力,普及生产安全风险识别、风险防范、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队伍自身建设

    (一)加强理论武装。认真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统一思想、引领行动,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二)加强廉洁建设。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注重廉政风险防范,狠抓执纪监督问责,加快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局面。

    (三)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始终保持“枕戈待旦”的应急状态。建立常态化的业务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应急管理专业素养。开展应急救援专业培训和实战锻炼,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应急救援指挥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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