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 〔2014〕72号),省安全监管局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起草全省安全生产地方性综合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和规划,研究拟订地方性工矿商贸行业(煤矿企业除外,下同)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
2、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发布全省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承担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级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4、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下同)、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央驻陕和省属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省政府授权,依法组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8、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9、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省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10、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的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11、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2、负责全省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指导和监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13、负责拟订全省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14、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5、承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突出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
1、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坚持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贯穿于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各个环节。
2、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取得积极进展。坚持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牛鼻子”工程,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陕西省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3、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着眼春节、“两会”、汛期等重点时段,突出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电力、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先后开展了6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4、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煤矿领域,以“五假五超”专项整治为抓手,检查矿井369处,下发整改通知书和处理决定书86份,责令停产停业整改66家,行政处罚409.5万元,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家。
5、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扎实推进。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积极做好《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围绕重点行业,制定煤矿瓦斯防治“双十条”、冲击地压防治十条规定。
6、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健全。按照“一案三制”的总体要求,制定、修订或备案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预案446个,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9130个。
7、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安监总局等8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意见,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考核办法》,在陕西日报等省级主流媒体刊登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稿件349篇,在《中国安全生产报》刊登177篇,安全生产“双微”在全国排名第15位。
在各市(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一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757起,死亡925人,分别下降6.3%和9.1%。二是多数行业保持平稳。道路运输、建筑施工、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渔业船舶、航空运输未发生事故。三是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省12市区中,11个未发生重大事故,安康、杨凌、韩城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全省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比上年度减少1起。在国务院安委会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后的反馈意见中,巡查组对全省的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包括1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陕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陕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中心两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收入总计7708.87万元,较上年减少1442.36万元,下降率16%。下降的原因是给市县配备执法装备资金减少。2017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2、2016年收入总计7708.87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85.13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428.94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394.80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3、2016年支出总计7708.8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109.0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6.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2.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9.82万元。
(2)项目支出4698.93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培训支出31.66万元,信息安全建设支出100万元,安全监管监察专项2292.63万元,应急救援支出95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179.64万元。
(3)年末事业单位转入事业基金228.97万元;结转和结余671.88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33.56万元,较上年减少1249.25万元,下降率16%。下降的原因是给市县配备执法装备资金减少。
2、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33.56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支出包括:培训支出36.6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38.40万元、信息安全建设支出100万元、行政运行支出1437.67万元、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2292.63万元、应急救援支出95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395.25万元、住房公积金137.95万元。
3、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0.74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17.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9.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63.24万元。
(三)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87.78万元。实际支出比上年减少4.86万元,下降率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6.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10万元,公务接待费11.08万元。
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22万元,支出16.60万元。实际支出比上年增加6.66万元,增长率67%。全年因公出国(境)人数3人,费用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根据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团组同比增加1批次1人;因公出国(境)培训任务前往地点与时间不同,费用产生差异。主要用于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的安全生产统计、职业病危害与防治、安全监察执法能力提升等有关培训,学习借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成熟经验,开展对外安全生产合作与交流。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10万元。实际支出比上年减少4.35万元,下降率7%。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包括下属单位)。费用较上年减少的原因:由于公车改革,车辆数减少,相应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用于到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等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11.08万元。实际支出比上年减少7.17万元,下降率39%。全年公务接待40批次,人数276人。费用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有关公务接待制度,规范支出行为。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 承担省东西部投资与贸易洽谈会、黄帝陵祭祖等省政府安排的对口接待任务。
2、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年初预算336.66万元,支出244.73万元。实际支出比上年增加54.18万元,增长率28%。费用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根据中省有关要求和我省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加大了对省市和部分县安监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3、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年初预算77.45万元,支出39.68万元,占预算的51%。比上年增加9.28万元,增长率30%。费用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根据工作需要,国家安监总局、省安委会临时安排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增加了会议费支出。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本级和省安科中心、省宣教中心3家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3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本级和省安科中心、省宣教中心3家单位政府采购支出182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5.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部门一般公务车辆总计14辆。一般公务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