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应急管理>安全生产

省安监局 省公安厅联合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

发布时间:2018-01-10 09:14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宣教办

日前,省安监局省公安厅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强调,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即将来临,要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一是严格零售许可换证。要切实把住零售经营安全准入关,合理确定零售店(点)储药量,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大力倡导批发企业设点连锁经营,积极推广专用安全储存仓、专用可拆装板房以及视频监控预警技术,提高零售店(点)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一律不予许可。二是加强零售安全管理。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检查,依法从严查处未经许可批发、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和销售违法产品。要追根溯源、深挖细查、一追到底,凡发现生产、经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将其列入“黑名单”。三是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地安监和公安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切实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查处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非法经营罪”认定追究刑事责任,切实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增强震慑力。

通知要求,各地安监和公安部门要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推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对违规颁发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许可证,或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追究问责。公安机关要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阻碍安全监管等部门工作人员行政执法的,要依法从严查处,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底部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