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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

索引号 2018010608969 发文字号 省安全监管局宣教办
发布机构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省安全监管局宣教办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关键词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日,国务院安委办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扎实开展,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区)、各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有效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做好本地区和主管行业领域“七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组织领导,健全“七进”活动组织机构。省安委办成立由安委办主任任组长,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领导小组,各市、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导和督促“七进”活动的开展。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已经将安全生产宣传“七进”工作作为年终考核各级省政府的重要内容,各市、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明确的任务和责任,迅速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将《规范》下发至县(区)、企业,切实抓好落实。各市安委办要牵头抓总,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检查制度和考核档案,量化标准,定期抽查,每年要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各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纳入到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以及平安校园、“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岗、安全社区等创建活动中,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与年初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全年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不少于2次。

三、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各市、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方式,按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要求,积极开展具有特色的活动内容和模式。各市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抓好2个以上特色突出的试点县(区)。各部门也要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特点,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典型企业或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工作。省安全生产宣传“七进”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各市、县(区) “七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市、各部门要及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报送至省安全监管局宣教办进行宣传推广。

联系人:贾俊芳 联系电话:029-63916037

电子邮箱:ajjgy@shaanxi.gov.cn

附件: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责任单位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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