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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要求继续深化钢铁行业和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

发布时间:2018-02-26 17:07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宣教办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了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明察暗访情况。省安监局下发通知,要求深刻吸取专项整治工作教训,进一步深化全省钢铁行业和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

通知强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各有关企业要深刻吸取专项整治工作教训,全面查找工作漏洞。认真对照检查本地区、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工作作风是否严实、整治责任是否落实、整改措施是否到位、管理工作是否闭环以及治理整治措施是否单一、执法查处是否严格、跟踪督办是否存在漏洞等问题。要全面梳理台帐、制度及整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一企一册”、“一隐患一措施”等要求,进一步增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夯实责任,继续深化专项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紧盯钢铁行业和粉尘涉爆企业重点问题隐患整改,进一步加强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检维修、粉尘清理清扫等重点作业环节安全管理。重点盯紧盯实吊运钢水铁水与液态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炼钢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煤气柜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粉尘涉爆作业场所作业人数超过10人(含10人)的粉尘企业,彻底整治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暗查暗访力度,围绕“钢铁行业五项重大隐患”和“粉尘涉爆十项重大隐患”,抓好隐患整治。要强化执法,对不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存在重点问题隐患的,要依法处罚,不能以整改代替处罚,不能以检查企业的次数代替整治效果,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处罚的坚决依法处罚。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安全生产法定条件要求的,要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程序予以关停退出。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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