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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发布时间:2018-03-12 15:53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工贸处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陕西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陕安监〔2017〕226号)有关规定,经合规性审查,核准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西安西正印制有限公司、陕西富平生态水泥有限公司、乾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厂)、冀东水泥凤翔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省地方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2018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1日),现予公告。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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