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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各部门深入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

发布时间:2018-03-16 15:14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综合处

省安监局:3月13日,省安监局第八督查组在渭南市督查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同步检查了市县“三项攻坚行动”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组要求:市县政府在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大检查同时,要统筹安排好“三项攻坚行动”,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攻坚方案,倒排时间表,强化责任落实、执法检查、宣传教育、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3月12日-13日,省安监局第六督查组赴杨凌示范区督查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督查组深入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杨凌本香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就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开展危险源辨识、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及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进行了综合督查。督查组要求:示范区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突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开展重点领域攻坚工作,全力保障生产安全形势平稳有序,为促进全省、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3月11日,省安监局第七督查组赴延安市吴起县,先后检查了吴起醋业有限责任公司、吴起环城路加油站和吴起采油厂。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和整改意见,督查组现场进行了反馈,要求尽快落实整改措施。督查组强调: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安康市:从2月28日开始,安康市集中20天时间对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市安委会成立4个督查组,由县级领导带队,赴13个县区进行督查。在每个县区抽查1-2个镇办、2-3个行业主管部门、2-3个重点企业,重点督查检查省通知明确的4个方面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现场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由督查组提请市安委办实行挂牌督办。

陕西煤监局:3月6日-9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光雄带队,对安康市尚武、党参槽、兴隆沟、段家沟、庙垭等5处石煤矿井节后复产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监察。田光雄局长强调:安康市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抓好节后石煤矿复产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监管工作,对照标准,严格把关,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石煤矿井坚决不得组织生产建设。

3月5日-9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蔺国杰带队,赴榆林市榆阳区监察节后复产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监察组共检查煤矿3处,查处各类问题隐患35条,责令1处矿井停产整顿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1处矿井停止建设,并对这2处矿井实施行政处罚。另外,监察组还暗查暗访了4处煤矿,均处于停产停工状态。

省总工会:全国“两会”期间,张永乐副主席带领权益保障部一行深入生产一线,开展职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安康杯”竞赛指导检查。督查组先后查看了中国三安建设集团胜利饭店建设工地、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三星二期项目部、中铁一局集团西安地铁4号线火车站建设工地、陕西省西安汽车站、陕西交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指出职工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要求迅速整改。督查组强调: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生产安全,是当前职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全省各级工会要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结合企业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针对重点难点和重要环节,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双报告”制度,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要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抓好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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