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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2018040608964 发文字号 陕安监〔2018〕47号
发布机构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陕安监〔2018〕47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关键词 201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韩城市安全监管局:

2018年4月23日至29日是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开展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4月23日-29日。

二、活动主题

201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旨在倡导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健康工作方式理念,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以实际行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三、活动内容

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

一是开展一次现场咨询活动。各地要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宣传周启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布置展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介绍职业病防治进展成效和有关部门职责。

二是组织一次讲法学法。要认真组织辖区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讲法学法活动,并运用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知识问答、竞赛等方式,组织职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等知识。

三是实施一次专项执法。各地要结合“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组织一次以职业健康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对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暗查暗访,适时进行通报曝光。

四是开展一次“七进”活动。要改进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使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真正做到面向全社会宣传职业健康知识,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是开展一次短信微信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台和微博、微信的便捷性,使用推荐宣传用语,传播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扩大社会影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作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并将其作为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力推动职业健康工作,促进健康中国建设。

(二)发挥专业技术优势。要充分利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优势,在专家讲座、在线访谈、专题研讨、知识竞赛、员工座谈等活动中,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加强信息报送和经验总结。《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全面总结经验和创新做法、剖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总结提高,及时上报情况。

请各市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统计表报送省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杨全兵 联系电话:029-63916088

电子邮箱:sxajzac@163.com

附件:1.《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2.《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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