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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要求加强“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8-04-27 17:57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宣教办

日前,省安委办印发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强调,“五一”国际劳动节临近,我省旅游进入旺季,人员出行大量增加,加之汛期将至,季节性安全隐患因素增多,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指导解决问题,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要认真分析排查“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安全风险隐患,针对性地强化管控和治理措施,着力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督促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在岗职工安全教育,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要全面深入开展“三项攻坚行动”。各市区和公安、交通、煤监、煤管、安监、工信等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道路交通领域要紧盯公路客运、旅游包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危险路段和隧道的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尤其是夜间道路巡查,加强警力和人员部署,确保逐企、逐车、逐路清查,确保隐患清零。煤矿领域要全面推进瓦斯、水害、火灾、冲击地压、大冒顶等重大灾害治理,进一步提高事故防控水平,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的问题。危化品领域要狠抓《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落实,重点在规划布局、源头准入、风险排查、强化监管、关闭搬迁、废弃处置等方面下大力气,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严查危险化学品车辆非法运输、违规装载、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要强化“五一”期间安全措施落实。各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人员出行密集、道路交通拥挤的特点,高度关注“风险点”,把群众出行、旅游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强化安全监管。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以及重点路段和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突出旅游景点、高速公路及服务区,加强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的执法检查,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要组织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的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要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要加强商场市场、餐饮娱乐、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城乡结合部、易燃易爆生产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加强大型公共活动安全管理,妥善制定并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油气输送管道、城市轨道交通等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自改,及时消除隐患、化解风险,确保安全运营。

通知要求,要强化汛期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警惕汛期历来是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电力、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易发时期的特点,全面安排部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联合执法。重点加强对建筑工地、生产厂房、临建设施的排查,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严格落实龙门吊等起重机械设备和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等高空作业设备设施的防风加固措施。要加强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的监测监控,及时发现排除险情。要对矿山、尾矿库安全状况开展巡查,坚决防止溃水淹井、溃坝漫坝事故发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检查和生产监控,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要加强值班值守,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掌握汛情、气象情况,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要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做好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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