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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各督查组继续对首轮5个市开展督查检查

发布时间:2018-05-29 16:21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综合处

全省三项攻坚行动督查工作开展以来,省安委会五个督查组共与119名市级领导、市直部门和县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先后受理信访举报7起,督查检查县区政府及市县相关部门40个、各类生产经营企业82家,查处问题隐患505项,下发执法文书14份,关闭取缔或停产整顿企业19家,挂牌督办重大隐患2项,执法处罚138万元。

第一督查组:共督查检查商洛市直部门5个、区县3个、镇政府2个,现场检查企业23家,暗查暗访企业4家,查阅文件资料2000余份。查处问题隐患125条,现场整改84条,市县挂牌督办隐患15项。关闭取缔企业9家、停产整顿企业8家,下发执法文书1份、执法处罚8万元,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3起。实现了重点部门、区县督查全覆盖。

第二督查组:先后赴咸阳市兴平市、长武县、彬县等3个县(市),随机抽取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进行督查,同时,抽查个别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三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通过开展“四不两直”式明察暗访,在“真督实查”上下功夫,强力推进三项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督查期间,查实一起“马路汽车站”举报属实,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立即进行了督办。

第三督查组:先后赴安康市紫阳县、旬阳县、石泉县、平利县、汉滨区等5个县区,与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谈话,交流工作意见建议,提出具体要求,并查找落实领导责任、工作部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实地检查了交建集团安川分公司、旬阳县大地复肥公司等25家生产经营企业,及部分辖区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周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共查处问题隐患17条,其中重大隐患1条,已挂牌督办并处罚。

第四督查组:先后在渭南市蒲城县、合阳县开展督查工作,分别听取2个县级人民政府三项攻坚行动情况汇报,并与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共督查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企业14家、暗查暗访煤矿1处,查处问题隐患76条,建议县级挂牌督办7条,提出处理建议45条,责令停止矿井建设2处、停止三期工程建设1处,执法处罚1(煤)矿次130万元。

第五督查组:先后督查检查延安市3个县区政府、14个市县级公安、交通、国土、发改、商务、安监、煤炭等部门,与6名县级领导和31名市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现场检查企业16家,查处问题隐患128条,下达执法文书11份,下达督办函2份,责成挂牌督办重大隐患1条,责令停止煤矿采煤工作面1个、停止煤矿使用井下运输设备1台。督查期间,受理举报电话3起,已展开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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