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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烟花爆竹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18080608876 发文字号 陕安监〔2018〕98号
发布机构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陕安监〔2018〕98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烟花爆竹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关键词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安委〔2018〕14号)要求,制定了《陕西省烟花爆竹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0日



陕西省烟花爆竹行业集中

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


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委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安委〔2018〕14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从8月份到今年12月底,在全省烟花爆竹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强化法治观念思维,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问题突出的行为,推动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惩治处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三超一改”、“三库、四防”、下店上宅、前点后宅等一批非法违法突出问题、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一批失职渎职责任人、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和反面典型、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倒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门店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坚决防范因非法违法和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全年不发生事故。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主要任务。突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及零售门店的安全条件、主体责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入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督促双重预防机制、安全标准化达标、“三库、四防”和生产工艺自动化改造工作深入开展。

生产企业:重点查处安全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是否存在“三超一改”、分包转包、生产违禁假冒其他生产厂家品牌的产品、场外非法生产等突出问题,对未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落实岗位责任制、生产加隔板辅料增大产品体积的组合烟花要坚决查处。

经营批发企业:重点查处安全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产品流向信息管理制度不落实、违法违规储存、“六严禁”等突出问题。

零售门店:重点查处 “前店后宅、下店上宅”、超量存放、未专柜销售、产品来源不合法、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两关闭”、“三严禁”等突出问题。

凡是被信访举报、媒体曝光、发生安全事故、存在重大隐患、列入“双随机”抽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和习惯性违规违章的单位必须进行执法检查。

(二)责任分工。主要采取 “四不两直”突击执法、异地交叉执法、多部门联合、奖励举报等形式开展集中执法。省安全监管局重点抓典型案例和执法督查,突出抓好列入“双随机”的企业直接执法检查。市县安全监管局落实执法主体责任,全面抓好辖区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门店集中执法检查。蒲城、凤翔、岚皋等重点县主要抓好生产领域执法检查。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20日至31日)。各市研究部署,制定本地区执法及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做到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清晰、工作措施有力,安排部署到乡镇、到企业。各市安全监管局要把行业集中执法行动纳入整体工作中,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制定执法计划并督促落实情况。请于8月30日前将本地区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及异地交叉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报省安监局。

(二)集中执法阶段(9月1日至11月底)。各市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组织精干力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该罚款的必须依法足额处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报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10月中旬,省安全监管局将组织对各市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及异地交叉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各市也要结合实际开展督查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份)。各市要全面认真总结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经验,不断改进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能。各市安全监管局于12月10日前将本地区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总结报省安全监管局。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执法责任。各市安全监管局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强化落实,把集中执法行动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要自觉用好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执法权,挺起腰杆抓执法、排除干扰严执法,切实树立自身权威。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省级重点抓典型案件查处和执法监督,市、县是执法主体,重点抓好具体执法工作。

(二)提升执法能力,严格规范执法。各市安全监管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切实解决查不出问题、查出问题不执法、执法不处罚等突出问题。执法过程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健全执法档案。通过惩治处罚一批非法违法突出问题、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一批失职渎职责任人、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和反面典型、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不良行为,真正达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效果,形成强大震慑力。要避免多头执法,禁止滥用职权、越权执法、乱用行政强制措施等违法行为,努力打造公正法治、服务高效的营商环境。

(三)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提高执法效果。由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各市抽调1名分管局领导、1名烟花爆竹业务干部、1名省局烟花爆竹专家库专家,组成专项执法小组开展执法活动。异地交叉执法的时间从8月27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见附件)。每个执法组工作不少于7天,具体执法时间由各执法组自行确定。各市抽调组成的执法检查组要加强与被检查地区及专家的协调沟通,统筹安排执法检查时间和行程安排,保障相关人员参加执法检查的工作时间。生产和批发企业须“全覆盖”执法检查(蒲城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少于5家),零售单位不少于10家。对交叉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移交当地执法部门,督促启动执法程序。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结束后,要做好总结工作,将有效做法和突出问题归纳整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于10月25日前报送省安全监管局综合规划处。

(四)加强执法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在执法行动中,各市县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要及时公开信访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省安监局将切实加强对交叉执法和各地区执法活动进行督查督办,对执法过程、执法文书、执法能力、执法结果等进行评估。对存在该处罚的不处罚、以整改代替处罚等问题的地区要通报问责,并把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执法行动情况作为对各市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

联系人:韩 琳 电话:029-63916038

附件:1.烟花爆竹行业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安排一栏表

2.烟花爆竹行业集中执法检查行动情况统计表

3.烟花爆竹行业集中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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