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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明查暗访湖北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索引号 2018090605741 发文字号 陕安监函〔2018〕215号
发布机构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陕安监函〔2018〕215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明查暗访湖北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关键词 湖北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相关企业:

现将《应急管理部关于明查暗访湖北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应急厅函〔2018〕379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吸取教训,全面查找工作漏洞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吸取《通报》问题的教训,举一反三,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陕安监〔2018〕8号)要求,对照附件中的《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表》逐项检查,仔细分析辖区内钢铁企业安全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扎实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全面梳理规程制度,认真查找企业在安全制度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外包单位施工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高钢铁企业安全生产能力,保障安全生产。

二、加强管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各钢铁企业要加强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检维修作业要认真组织作业条件论证,要严格方案设计、审查、审批、技术交底及监督验收等程序;对外包工程要从队伍资质、责任落实、人员培训、规章制度、现场监管等各方面严格把关,确保检维修施工安全;要严格动火、登高、有限空间等作业管理,切实落实审批、检测、监护、应急等管理制度,严防煤气泄漏和中毒事故的发生;强化液态熔融金属安全运输管理,确保钢水、铁水等熔融金属运输、吊装设备设施及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等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各钢铁企业要认真填写《钢铁企业自查表》,对照表格中安全管理4个方面、高温熔融金属7个方面和煤气4个方面的自查项目逐一开展自查自纠,对本企业是否存在《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中涉及的设备和工艺进行严格筛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情况说明。

三、强化执法,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成效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提高执法处置能力,加大暗查暗访力度,结合《通报》内容,举一反三,要认真核验钢铁企业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紧紧跟踪企业整改。对不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按照陕安监〔2018〕8号文件中《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表》所提供的处罚依据进行处罚,填写执法结果。坚决不能以整改代替处罚、不能以检查企业的次数代替整治效果,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处罚的坚决依法处罚。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安全生产法定条件要求的,要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程序予以关停退出。

四、省级验收检查,做好应急管理部省际交叉核验工作

省安全监管局将按照陕安监〔2018〕8号文件要求,于9月中下旬对全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覆盖验收检查,重点对各市、县安监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各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对照《安全监管部门验收表》逐项验收,发现验收项目存在问题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对问题企业及所在市、县安全监管局进行全省通报批评。10月份,应急管理部省际交叉验收核验组将对我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核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钢铁企业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不认真开展专项行动导致省际交叉验收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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