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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45号)

发布时间:2018-10-12 17:03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工贸处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陕西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陕安监〔2017〕226号)有关规定,经合规性审查,核准陕西硒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天鼎有限公司、西安长庆油气建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属分公司、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宝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尧柏水泥有限公司、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铜川直属库有限公司、青岛啤酒汉斯宝鸡有限公司、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4家企业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2018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1日),现予公告。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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