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要求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森林和草原火灾应急管理工作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全省森林和草原火灾应急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每年10月至翌年5月底,是我省确定的森林和草原重要防火期,也是防火戒严期和火源重点管制期,这一时期引发森林和草原火灾的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不断增多,加强森林和草原的监督管理、火灾防治和应急管理责任重大,不能因为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出现任何人为松懈和疏忽。各市、县(区)林业局、农业局、安全监管局要围绕冬春森林和草原火灾易发、高发的特点,加强防治,强化应急管理工作。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列入机构改革期间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措施,严格落实责任,与机构改革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通知强调,要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统筹协调配合,强化工作衔接,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职责,加强应急指挥,落实四级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加强上下联动,保证法令、政令和指挥畅通,确保救灾救援工作高效运行,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通知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正确处理机构改革与抓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应急管理工作的关系。要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强人员教育和管理,确保思想不乱、责任不空,确保工作机制不变、力度不减。要严格应急值班和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森林和草原火灾信息报送,确保信息和指挥畅通。要加强工作衔接,各负其责,主动衔接,相互协作,切实依法依规加强森林和草原火灾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在机构改革期间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