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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急管理报》报道:陕西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 坚持底线思维 强化风险防控

发布时间:2019-04-12 16:31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2018年以来,陕西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抓紧抓实组织领导责任,全力排查风险隐患,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提高站位

履行规定要求

近一年来,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先后5次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指示、批示,省长刘国中主持召开9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陕西省政府常务会10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改革事宜,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从2018年6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以来,12次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电视电话会、安委会扩大会。省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0余次,省政府就安全生产工作下发文件10余份。

2018年11月,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各级党委常委会其他成员、各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职责分工和具体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截至目前,该省12个市和107个县(市、区)全部明确由本级政府常务副职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细化责任

任务落实到人

《实施细则》从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党委督查和政府督办、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和约谈、考察党政领导干部拟任人选等7方面制定工作制度,并要求各级党委部门和有关部门在考察党政领导干部拟任人选,推荐、评选党政领导干部作为奖励人选时,应当考察其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为该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下一步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

目前,按照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党组会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的指示要求,经过反复修改完善,陕西省制定了《中共陕西省委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陕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位省委、省政府领导。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责任与省委常委会其他领导成员、省政府主管领导和其他分管领导职责相互贯通、形成闭环。该省坚持岗位职责与安全责任相统一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

周密部署

排查重点问题

2月25日,陕西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在西安开班。胡和平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深刻把握规律,强化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和具体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3月27日,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2019年一季度全体会议。刘国中强调,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做到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为解决制约全省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和难题,刘国中研究安排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确保财政资金落实到位。2018年以来,在支持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方面,该省落实省级财政资金1500万元,在尾矿库改造方面落实资金4000万元,在完善信息化建设方面落实资金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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