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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9-08-16 15:44 来源:陕应急函〔2019〕94号

宫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提升黄河雨林段防汛能力的建议》(人大代表建议第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黄河雨林段位于我省黄河小北干流下段,沿岸土地肥沃,返迁移民和单位多。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黄河雨林段防洪能力建设,从2010年开始,先后下达中省专项资金5775万元实施了黄河雨林上延工程和上延续建两项防治治理工程,工程实施有效保护了大荔县赵渡镇及部队农场共1万余人的生命财产及12万亩耕地安全,对改变黄、渭、洛三河汇流区河势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2018年又先后4次下达中省水毁修复资金670万元,用于工程补强加固,目前工程正在实施之中,也欢迎您亲临现场检查指导。

关于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建议,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分别由各级财政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省厅也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协调支持的同时,也督促市、县在重大民生防灾减灾工程方面,投入资金,加大财政预算,确保维护养护经费落到实处,确保防洪工程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感谢您对我省防汛抗旱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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