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申报应急管理科技项目及征集研究课题的通知
索引号 | 2019080608976 | 发文字号 | 陕应急〔2019〕189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 | 发文时间 | 陕应急〔2019〕189号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申报应急管理科技项目及征集研究课题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关键词 | 申报,应急管理,科技项目,征集,研究课题 |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及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省应急管理科技工作,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征集应急管理科技项目及课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防范和化解我省重大安全风险,通过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申报实施及课题研发,促进我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为我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
二、征集方向
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工作,坚持急用先行、统筹实施原则,突出重点难点和短板,积极筛选、科学论证一批技术含量高、实施效益好的科技信息化项目及前瞻性、基础性、全局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等课题,进行科技项目申报实施及课题攻关,并将筛选后的项目及课题纳入应急管理科技项目库,做好应急管理科技项目储备工作。
三、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在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和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及各相关企业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省应急管理厅各业务处室负责通知本行业领域省属企业,严格把关汇总报送科技项目和课题。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将此通知转发辖区企业,牵头组织汇总报送科技项目和课题,辖区内央企或省属企业也可通过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报送,但不得与省应急管理厅相关处室报送重复。其他单位如申报须通过与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两所大学申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主要针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已经体量形成、科研成功、预期前景好、竞争能力强,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落实资金后就可以推动实施的项目。本次遴选后积极申请资金,推动项目实施。
(二)课题征集
课题征集主要针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具有代表性、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的方向性课题进行征集,加强课题研究开发。
西安交通大学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可按照签订协议内容的项目及课题中筛选申报,也可按照合作协议中合作研究方向确定项目及课题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填报申报书
项目及课题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项目(课题)申报书(详见附件),盖章确认后一式三份,以正式文件报送至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电子版一并报送。
(二)项目管理
按照遴选的结果,省应急管理厅将对遴选上的项目及课题统一纳入省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项目库进行管理。省应急管理厅也将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以奖代补形式对实用性、急用性、可推广性的项目及课题的给予补助,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委托实施。
(三)遴选公示
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及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最终评定部分项目按照程序申报公示。项目和课题遴选结果及具体情况,将在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发布。
(四)征集时间
截止2019年9月3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及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委托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完成项目及课题评审后提交项目及课题研究报告。
(二)项目及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省应急厅和研究单位共有。
(三)项目及课题奖励将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年度资金总体情况合理安排,
(四)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申报项目或课题报市应急管理局审核把关,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汇总连同本级项目或课题一并上报省应急管理厅。大学申报直接报送省应急管理厅。
(五)各市应急管理局接此通知后,迅速将通知转发所属县(区)应急管理局,并指导县(区)应急管理局做好申报工作。市县应急管理局、大学及有关企业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并指导申报主体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质量。
联系人:周利军 联系电话:029-61166252
邮 箱:674086487@qq.com
邮递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208号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信封封面请注明科技项目申报)
邮 编:710021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8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