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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2019100606025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明电〔2019〕9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陕安委办明电〔2019〕9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主题分类 关键词 国庆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会,省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国庆期间,各市(区)、各专委会、各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主线,深入研判安全形势,提前精心部署,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执法行动和专项整治,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国庆节后,一大批生产经营单位将集中复工复产,生产各环节安全风险普遍增加,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市(区)、各专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调度安排部署复工复产重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一、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

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期间是事故易发、多发阶段。生产设备短期停产后重新启动,容易出现机械故障。一些从业人员节后上班,思想上存在放松情绪。部分企业为补进度、赶工期,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生产现象,容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检查清单,扎实做好节后安全生产特别是复工复产工作,为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

二、开展复工复产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

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召开会议、印发通知、发布警示等方式,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将复工复产前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作为核心工作,制定并落实检测检修和隐患排查计划。复工复产前要重点围绕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起重机械、施工机具、深基坑、脚手架、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装饰工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临时用电等12个方面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测检查,确保处于完好适用状态,保证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坚决整改到位。省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会同本行业市级部门对节后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业列出清单,明确各级安全监管责任。要将节后复工复产的企业作为执法检查重点,组织开展复工复产专项检查。对未经安全验收、隐患不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三、加强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教育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复工复产前必须全部到岗到位,严格履行各层级安全责任。要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复工复产方案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考核,重点围绕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施工现场紧急避险逃生与急救常识、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及转岗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四、严把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关口

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制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计划,明确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严格落实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重大隐患治理不到位不复产、安防措施不落实不复产要求,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复产前自行验收合格后,必须向监管部门提出复工复产书面申请,经监管部门审查或验收同意后方可复产。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加强监督检查。依据“谁申请、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复工复产方案不落实而提出申请或工作不负责任、验收不严走过程、检查不深入细致导致事故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五、做好复工复产期间应急管理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分析复工复产期间各种危险因素,改进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科学安排应急救援力量,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确保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迅速控制、及时救援,切实减少损失。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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