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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2019100606033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2019〕91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陕安委办〔2019〕91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主题分类 关键词 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整治,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有关中省(属)企业:

2018年以来,我省经济建设和生产活动中发生多起有限空间作业致人死亡事故。其中,2018年6月16日,杨凌绿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密闭发酵罐内作业,造成4人窒息死亡;2018年7月7日,西安市市政养护管理公司在灞桥区高科小区排污井下作业,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2019年10月11日,安康市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絮凝混合池发生中毒窒息,造成6人死亡。

这些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未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现场安全监护不到位,员工违规作业、盲目施救等。同时也存在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失控失管的问题。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有限空间安全事故反复发生,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省安委办决定对全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进行专项检查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整治目标

通过检查整治进一步落实涉及有限空间各级主管单位及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辨识有限空间基本情况,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使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主管单位及施工企业实现有限空间筛查确认及登记建档率100%;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率100%;有限空间警示标志设置率100%;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率和现场监护率100%,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整治时间

2019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结束。

三、检查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范围

全省建筑、市政、交通、工业、农业、水利、电力、通信、医药、粮食、物资储备等行业及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隧道工程项目和煤矿、危化、工矿商贸企业所涉及的停产、复产、清淤、除污、检维修、地下管廊等有限空间作业环节。

(二)重点

1.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主管单位及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确定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

3.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4.是否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并做好记录;

5.实施有限空间作业,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6.是否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

7.是否制定可靠有效的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盲目施救;

8.委托外包作业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包作业单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四、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检查整治,采取“条块结合”、层级负责、分类实施的方式进行。

一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各级安委会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的检查整治。市(区)安委会要成立由市(区)安委会领导任组长的检查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评估分析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制定检查整治方案,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对市、县(区)检查整治情况“全过程”检查督导;各县(区)安委会、街办、乡镇政府要整合力量,对辖区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企业包区划片、专人负责、逐一入户进行“全覆盖”检查整治;

二是省级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行业监管责任,具体负责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检查整治。省级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成立由本部门(单位)领导任组长的检查整治领导小组,全面排查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制定检查整治方案,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对市、县(区)本行业检查整治情况“全方位”检查督导;

三是各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夯实主体责任,具体负责组织对本企业的专项检查整治。企业要成立由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对检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宣传,把检查整治责任落实到车间、到班组、到岗位、到具体人,确保“无盲区”检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省级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市县(区)安委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把检查整治工作提升到“守底线、保民生、促发展”的高度,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企业负责人亲自挂帅对检查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周密部署,扎实推动检查整治工作实施。

(二)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省级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及市县(区)安委会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把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到具体机构、人员,覆盖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所有经营单位、企业,督促各类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建立并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和应急措施。各级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检查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加强宣传,提高防范。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市县(区)安委会要利用此次检查整治的契机,通过微信、网站、报纸、电视、橱窗、标语等媒体手段,加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开展内部专题教育,落实岗前培训,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和科学施救常识,切实使从业人员掌握危险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造成事故伤亡扩大。

(四)从严整治,确保效果。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涉及有限空间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省级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市县(区)安委办要对本辖区专项检查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明确建立隐患清单及跟踪督办的责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认真甄别、跟踪管理、挂牌督办;各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对检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定人、定责、定时限立行立改,确保检查整治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请各市安委办、省级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项检查整治及问题清单汇总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各市安委办要将本辖区范围的煤矿、危化、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所涉及的有限空间基础台账报省应急管理厅相关处室。

联系人:李远卫

联系电话:029-61166135    61166138(传真)

附件:1.有限空间参考目录

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整治表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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