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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度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

发布时间:2020-01-05 15:47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

自《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厅(原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目标,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为着眼,努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不断拓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途径,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取得成效

一是厅主要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进程稳步推进。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及省委依法治省的部署要求,厅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年初,就开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听取专题汇报,在深入学习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同时,就我厅工作任务进行逐条对照并提出工作要求。每年年末,对照年初工作安排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推进情况再次听取专题汇报。同时要求将年度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并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厅主要领导以厅党组会、厅务会、专题会等会议为抓手,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应急管理厅组建后,出台《中共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就我厅党建工作及业务工作听取汇报,研究安排。确保行政决策集体决议,科学民主法治进程稳步推进。

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部门职能得到依法有效履行。按照中省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安排,截至目前,我厅已将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下放;完成了非煤矿山(部分)、烟花爆竹和除剧毒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中央在陕和省属企业以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认定等事项的委托,下放、委托事项涉及的企业数占企业总数的98%以上。

三是扎实做好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2015年以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先后颁布并实施了多部规章,对涉及《安全生产法》修订内容和“放管服”改革涉及的事项进行了重新规范。为了与上级规章相统一,原陕西省安监局先后报省请政府废止《陕西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1号)、《陕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5号)、《陕西省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96号)等3部政府规章,并就原安监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先后组织了多次清理。应急管理厅组建后,在省司法厅指导下,我们先后对涉及机构改革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政府投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两批次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核备案等相关程序,制定印发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核备案规定》,坚持厅重大决策“不经厅法制部门审核不签发”的原则,要求我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我厅决策中的把关作用。

四是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水平稳步提升。我厅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契机,以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科学制订年度执法计划,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有效保障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公正文明。

1.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出台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安全生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程序》。为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印发了《陕西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和《陕西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就我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及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规范。

2.科学制订年度执法计划。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及时制定印发我厅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和年度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就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先后开展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全省集中执法行动,以及危险作业、检维修作业、外包作业、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执法过程中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标准执法,推行“说理式执法”,检查与执法、执法与服务相结合。

3.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根据《陕西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中省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组织构建“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工作平台,涵盖全省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奠定了基础。

4.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我厅执法人员全部经过培训和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同时,我厅开展了应急管理培训大讲堂,对行政执法业务进行专项培训,邀请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专家、学者对全体行政执法部门的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集中授课,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5.深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我厅各有关执法业务处室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保障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提高了执法透明度。

6.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示专栏,及时公开我厅《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信息,强化社会对违法、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了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

五是认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我厅将教育培训作为提升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的主要方式,机构改革后,又专门成立了教育培训处,负责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国家安监总局、省司法厅的安排指导下,举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培训班,分2期对原安监局机关64名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培训。近年来,通过扎实开展“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安全咨询日”等活动,不断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厅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个别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法治政府建设亮点特色不够明显等问题。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二点:一是法治教育的形式较为单一。近年来,通过网络授课、微信公众号信息推送等网络媒体方式拓宽了法治教育的途径,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干部队伍遵法守法意识,但仅通过授课的方式难以形成直观的印象,广大干部通过自我认知形成的印象较为片面,且把握不准,影响了教育的效果。二是亮点工作的推广需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形成了一批具有代表性、可推广的亮点经验,对于促进工作的开展具有积极作用,但在经验交流过程中,仅通过小范围汇报的方式制约了经验的推广,不利于工作的深入。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和下一步工作

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年,机构改革后,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也在不断深入推进。为切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建议应急管理部加强对各省的指导帮助,每年开展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经验交流会,加强对各省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为各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借鉴拓宽渠道。

下一步,我厅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三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六是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大力推进“法治信访”,按照诉访分离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信访案件引导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中来;七是全面提升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律培训长效机制;八是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为法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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