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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发布陕西省2019年度灾害救助情况

发布时间:2020-01-22 15:36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2019年底,为做好冬令春荒受灾群众生活保障,经省政府同意,省应急管理厅协调省财政厅先后下拨中、省各类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844亿元,下拨棉被、棉大衣、棉衣裤等省级应急救灾物资5.3万件(套),全力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节。

2019年,全省发生干旱、洪涝、风雹、生物灾害等8类自然灾害318次,10个市96个县(区、市),509.3万人次受灾,47人因灾死亡和失踪,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次,需紧急生活救助1.5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87.6千公顷,绝收112.6千公顷,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7534间,一般损坏房屋1.8万间,直接经济损失60.4亿元。与2018年相比灾情偏重,各项灾情指标都有所上升,特别是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农作物受灾和绝收面积增加较多。从区域分布看,陕北受风雹和低温冷冻灾害的影响,农作物受灾和绝收面积最大;关中地区受洪涝、生物灾害的影响,受灾人口最多;陕南受旱灾、洪涝和地质灾害的影响,因灾死亡人数、需生活救助人口、倒损房屋最多,直接经济损失最大。

灾害发生后,省长刘国中、常务副省长梁桂高度重视,多次批示要求加强灾害救助,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省应急管理厅认真落实,高效施救,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生活,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夯实基础推进工作。2019年是应急管理厅成立后工作全面展开的第一年,为了保证救灾工作的正常开展,应急管理厅多次派出工作组,前往各市(区)督导机改期间的灾情报送和灾害救助工作,并先后举办了两期全省灾情信息员培训班。明确了电力、通讯、公路、铁路、农田、房屋、工矿企业等13个省级涉灾主管部门的报灾职责和工作要求。汛期期间,坚持每日零报告制度,定时向省政府报告灾情信息。二是应对灾害积极施救。2019年汛期,面对突发较大以上灾情,省应急管理厅均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先后赶赴宝鸡、咸阳、榆林、汉中、安康等市数十县(区)指导灾害救助,开展灾情核查。并与省财政厅积极沟通协调,报省政府审批同意,划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4300万元。三是周密部署冬春救助。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向各地市下拨2019-2020年度中、省冬春救助资金24140万元,省应急管理厅向各市(区)调拨大量棉大衣、棉被、棉衣裤等省级应急救灾物资,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冬令春荒期间基本生活需要。

在新的一年里,省应急管理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做好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

一是保证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实效。近期省应急管理厅成立多个工作组,赶赴各市(区)督查冬春救助工作情况,力争春节前,需救助群众及时得到救助。二是保证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基本生活。省应急管理厅将对灾后重建工作做好督导督查,全力保证因房屋倒塌紧急转移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三是保证救灾资金到位。针对各市(区)、县(区)大多未列支本级救灾资金,灾害救助能力不足问题,省应急管理厅将开展专项督办,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救灾工作原则。四是保证救灾和救助有效衔接。年底省应急管理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文件要求,经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民政部门要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帮助其尽快渡过难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要及时落实救助供养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救灾和救助有效衔接,不漏一户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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