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指导工作的函
索引号 | 2020020608842 | 发文字号 | 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 | 发文时间 | 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指导工作的函 | ||||
主题分类 | 关键词 | 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指导 |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
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专家指导服务,按照厅领导要求,建立省危险化学品复工复产安全服务指导组,组长由主管厅长田胜利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郭武存同志担任,专家组由化工设计院、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等6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见附件)。现就安全服务指导有关工作开展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应急管理厅疫情防控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服务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
二、工作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服务指导组主要开展线上办公,专家组开展远程指导(建立省危化专家指导服务微信群),做到“标准不降低、服务不中断、辅导不停顿”,对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反映的问题进行安全咨询服务,解答相关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问题。必要时,组织开展上门指导服务和现场督导检查。
请各市按照日常监管责任主体,准确掌握所监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落实每个企业对应的安全指导服务责任人,指导并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九个必须”要求。建立本市复工复产企业联系群,通过上门服务等形式,及时收集企业复工复产中需要咨询的安全生产问题,以微信或电话形式反映给省厅服务指导组联络人或专家个人,由专家以电话或者微信方式,对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咨询反映的问题提供安全技术咨询服务。省厅服务指导组将通过暗查暗访、现场督导推动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三、省厅服务指导联系分工
危化处吴振涛、雷惠林、马明分别负责与各市和有关企业联系,向服务指导组专家反映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咨询的有关问题。
吴振涛:榆林、延安、铜川
雷惠林:西安、宝鸡、咸阳、韩城
马 明:渭南、汉中、商洛、安康、杨凌
附件:专家组成员名单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2月12日
附件
专家组成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称 |
1 | 肖慧高 |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教授级 高工 |
2 | 刘宗礼 | 电子信息第十一设计院化工分院 | 高工 |
3 | 赵小文 | 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高工 |
4 | 王国兴 | 陕煤集团化工事业部 | 高工 |
5 | 余元忠 | 中石油长庆石化公司 | 高工 |
6 | 武常勇 |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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