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 > 政府文件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指导工作的函

索引号 2020020608842 发文字号 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指导工作的函
主题分类 关键词 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指导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

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专家指导服务,按照厅领导要求,建立省危险化学品复工复产安全服务指导组,组长由主管厅长田胜利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郭武存同志担任,专家组由化工设计院、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等6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见附件)。现就安全服务指导有关工作开展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应急管理厅疫情防控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服务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

二、工作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服务指导组主要开展线上办公,专家组开展远程指导(建立省危化专家指导服务微信群),做到“标准不降低、服务不中断、辅导不停顿”,对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反映的问题进行安全咨询服务,解答相关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问题。必要时,组织开展上门指导服务和现场督导检查。

请各市按照日常监管责任主体,准确掌握所监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落实每个企业对应的安全指导服务责任人,指导并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九个必须”要求。建立本市复工复产企业联系群,通过上门服务等形式,及时收集企业复工复产中需要咨询的安全生产问题,以微信或电话形式反映给省厅服务指导组联络人或专家个人,由专家以电话或者微信方式,对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咨询反映的问题提供安全技术咨询服务。省厅服务指导组将通过暗查暗访、现场督导推动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三、省厅服务指导联系分工

危化处吴振涛、雷惠林、马明分别负责与各市和有关企业联系,向服务指导组专家反映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咨询的有关问题。

吴振涛:榆林、延安、铜川

雷惠林:西安、宝鸡、咸阳、韩城

马 明:渭南、汉中、商洛、安康、杨凌

附件:专家组成员名单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2月12日


附件

 

专家组成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单  位

职称

1

肖慧高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教授级

高工

2

刘宗礼

电子信息第十一设计院化工分院

高工

3

赵小文

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高工

4

王国兴

陕煤集团化工事业部

高工

5

余元忠

中石油长庆石化公司

高工

6

武常勇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高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底部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