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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0年第7号)

索引号 2020030607359 发文字号 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0年第7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0年第7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0年第7号)
主题分类 关键词 陕西,应急管理,公告,2020,第7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经研究,我厅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提交的《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乙烷制乙烯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审查。现在全国具有安全生产咨询相关资质,专业技术力量雄厚,且有类似审查经验的第三方机构中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甲级资质或一级标准化评审资质。

2.近两年在全国范围内完成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大型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工作业绩。

3.从业期间未曾出具虚假报告、参与不当竞争等不良行为。

4.拥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五届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充实调整)的通知》(原安监总办〔2016〕105号)名单中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的机构优先。

二、报名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甲级资质或一级标准化评审资质(复印件)。

3.近两年在全国范围内完成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大型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工作业绩相关资料。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五届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充实调整)的通知》(原安监总办〔2016〕105号)名单中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相关资料。

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将报名相关材料于2020年4月8日前报送至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危化处。鉴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建议拟参与机构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提交资料。

三、选取方式

在报名资料截止日后,由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审查会,对符合条件的机构资料进行会议审查,确定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乙烷制乙烯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机构。

联系人:雷惠林    马明     联系电话:029-61166177     029-61166178

传 真:029-61166179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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