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 <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监管监察指导手册(试行)> 的通知》的通知 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监管监察指导手册(试行)>
索引号 | 2020040608266 | 发文字号 | 陕应急函〔2020〕106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 | 发文时间 | 陕应急函〔2020〕106号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 <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监管监察指导手册(试行)> 的通知》的通知 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监管监察指导手册(试行)> | ||||
主题分类 | 关键词 | 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监管,监察,指导手册 |
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陕西投资集团公司、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陕西有色榆林煤业公司、神东煤炭集团公司:
现将《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监管监察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20〕10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特别是咸阳、宝鸡等冲击地压灾害严重地区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监管监察指导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的学习宣贯工作,结合近期开展的“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把《指导手册》纳入学习内容,全面组织学习宣贯,切实提高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水平和企业冲击地压灾害治理水平。
二、咸阳、宝鸡等有冲击地压灾害的煤矿企业要按照《指导手册》相关内容,逐条逐项认真排查企业在冲击地压灾害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帐,明确整改时限、资金、责任、措施和预案,确保问题逐项整改到位、冲击地压灾害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各单位要在学习贯彻和实施过程中注重总结经验,及时将《指导手册》执行中的意见建议报送省应急厅煤矿灾害防治指导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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