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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2020040609046 发文字号 陕应急办〔2020〕17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陕应急办〔2020〕17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关键词 普法,责任清单

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16〕6号)和《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陕办字〔2019〕21号),制订我厅各相关处室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责任分工

(一)办公室

负责《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

负责《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三)干部人事处

负责《公务员法》、《公务员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并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将机关干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教育培训处

负责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法律法规纳入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组织机关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活动。

(五)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

负责开展综合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综合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六)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

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与预案和救援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指导监督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

(七)火灾防治管理处

负责开展火灾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加强《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有针对性地做好城镇、农村、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八)防汛抗旱处

负责开展水旱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协同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水旱灾害防治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九)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

负责开展地震和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地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十)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工作,在组织协调全省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十一)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处

负责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依法监督检查相关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十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与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普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十三)煤矿灾害防治指导处

负责煤矿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十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法规法规的普法宣传,依法监督检查相关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十五)安全生产执法局

负责《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十六)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负责在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中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陕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陕西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十七)政策法规处

负责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法制审核等工作中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汇总,牵头组织开展此类“以案释法”活动。加强《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十八)规划财务处

负责安全生产相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普法工作,加强《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十九)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统计、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指导监督市、县在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落实过程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十)新闻宣传处

负责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法治宣传纳入年度宣传工作总体计划安排,并及时将新修订或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中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专题法治宣传。

(二十一)科技和信息化处

负责为网络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负责《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普法工作。并将宪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学习计划。

(二十三)厅属各单位

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扎实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的首要任务,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要深入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活动、“宪法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强化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大力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法治文化氛围营造。各单位要充分动员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积极参与省委依法治省办、应急管理部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竞赛、征稿活动,树立人员知法守法意识,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三)大力推进“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为载体,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逐步建立以案释法制度,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四)着力强化全程普法。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结合立法、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及时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五)全面开展在线学法考试。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按要求完成年度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做到应考尽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措施,是推动机关各相关处室切实履行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普法工作新格局的重要保障。各相关处室要加大法治宣传资源整合与协调合作力度,加强部门间互动交流,加强部门内沟通协作,统筹协调合力开展普法工作,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宣传的社会整体效果。

(二)落实全员普法。机关各相关处室、工作人员都是普法工作的推动者和落实者,要结合处室工作职责,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当事人和相关公众说理释法,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要把法治宣传作为法律实施的必备要素,贯穿到应急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切实将“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落到实处。

(三)明确工作时限。各相关处室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分工,制定本处室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任务、重点对象、重点法律法规、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通过清单管理,确保“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落到实处;每年12月底前,将年度普法工作推进落实完成情况报送政策法规处。

(四)建立督导机制。加大普法工作宣传力度,健全完善法治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加强法治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切实将法治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大普法工作推进力度,将普法工作纳入机关绩效考核体系,对照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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