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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对省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4-24 17:10 来源:陕应急函〔2020〕148号

马忠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消防通道治理的建议”(2020建议135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省安委办的统一部署要求,从2020年1至5月份,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在全省部署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工作,并将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治理作为2020年“平安三秦”消防安全攻坚行动一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一是集中发布通告。2020年1月15日前,各地以政府或者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等名义统一发布通告,指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危害性,明确管理责任,声明禁止行为和法律后果,并公布了举报途径及处理方式。专项治理行动中,要求各地街道、乡镇和公安派出所发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在居民住宅区发放和张贴了通告。督促各地新闻、宣传部门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也进行了广泛宣传,做到全面发动。

二是集中划线管理。各地消防救援部门、公安派出所督促居民住宅区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并采取安装摄像头监控、设置违章停放电子提示屏等技防措施,推进消防车通道智能化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要求各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

三是集中组织清理。督促各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

四是集中执法整治。要求各地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严格执法。对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五是集中宣传曝光。各地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集中开展法制宣传和消防安全常识宣传,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六是集中熟悉演练。各地消防救援部门组织消防救援站对辖区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开展调研熟悉,对发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问题隐患,救援站及时报告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各消防救援站也配备了液压移车器等器材设备,在出警灭火救援行动中视情使用,避免因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延误灭火救援时机。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将谋划制定为期三年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并将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治理纳入其中。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把打通“生命通道”治理工作纳入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推动各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督促抓好落实。

衷心感谢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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