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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63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4-26 16:54 来源:陕应急函〔2020〕152号

王成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从根本上治理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的建议》(2020提案63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尾矿库作为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放尾矿的场所,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据统计,全省现有尾矿库312座,主要集中在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等关中和陕南地区,总体情况是大库少,小库多,位置相对偏僻,90%以上尾矿库位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地等环境敏感区域,一旦发生事故必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2020年4月11日,汉中市南郑县汉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坝溪尾矿库发生泄漏,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但说明尾矿库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大风险、重大隐患仍然存在,稍有不慎就会发生事故,给我们的工作敲响了警钟。对尾矿库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尾矿库安全水平是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生态环境治理和推动矿业经济发展的共同需要。

一、关于夯实尾矿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近年来,省应急管理厅通过严格安全审查、强化行政许可、加大执法监督等措施,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尾矿库企业健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增大安全投入,规范现场管理,切实筑牢安全生产基础防线。省安委会每年确定各市尾矿库安全度汛行政首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并在省内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夯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尾矿库安全度汛责任制,确保尾矿库各项防汛措施有效落实。严肃查处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4·11”坝溪尾矿库泄漏由省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责成汉中市人民政府提级进行调查处理,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改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追责。国家八部委《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印发后,省应急管理厅代拟了《陕西省防范和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规定(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负有产业规划、立项审批、用地审批、安全监管、环境保护、林地草地征用、河道保护、水土保持等职责的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市、县政府尾矿库包保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地、措施靠实。目前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法制合规性审查,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关于加强与生态环境等部门联防联控

省应急管理厅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既密切关联又相互促进的紧密关系,积极强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协作联动,共同推动尾矿库本质安全不断提升。对无主库、浆砌石库和“头顶库”整治开展部门联合督查,大力降低尾矿库安全风险;把尾矿库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前置条件,实行环境风险“一票否决”;对尾矿库渗水未采取收集回用措施的责令企业采取措施或停止生产,杜绝将尾矿库渗水重新排入尾矿库或直排外环境;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作为尾矿库设计审查必备要件,严防次生灾害威胁尾矿库安全;印发了《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严密防范生态环境污染事件的通知》,有效防范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

三、关于提升环境敏感区域尾矿库安全

在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行政许可中,大力提升准入门槛和建设标准,将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尾矿库审批的前置条件,积极引导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地、涉及汉江、嘉陵江等重要河流的三等以下、总坝高超过100米的尾矿库采用一次性筑坝或干式堆存等安全水平较高的筑坝方式,防洪标准按照相应等别的高限选取。对采用上游式尾砂筑坝的总坝高在100米以上的尾矿库不予审批,严禁扩容或加高坝体。《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要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地生产运行尾矿库必须全部建立在线监测系统,鼓励新建尾矿库采用一次性筑坝、干式堆存等安全水平较高的筑坝方式,把提升尾矿库本质安全水平上升到了法规的高度,为进一步强化尾矿库安全监管提供了政策支持。主动加强与应急管理部及我省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应急专项、生态修复、水源地保护、秦岭保护等方面积极争取尾矿库项目资金,近年来安排约1.28亿元中、省专项资金用于尾矿库治理,切实提升尾矿库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

四、关于推动尾矿资源综合利用

尾矿是产量非常巨大的工业固体废弃物,而集中收纳的尾矿往往又具有一定的资源属性,综合回收利用尾矿既能有效降低安全环保风险,也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直以来,省应急管理厅都非常重视和支持尾矿综合利用工作,先期推动商洛市建立了国家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走出了一条以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全省50余座尾矿库开展了尾砂综合利用,极大地降低了安全风险。下一步,省应急管理厅仍将大力支持尾矿综合利用工作,要求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在安全设施设计阶段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充填采矿法,积极鼓励矿山企业利用尾砂充填技术治理矿山采空区,加强尾矿回采再利用项目的安全服务指导,充分发挥尾矿的资源效益,降低尾矿库安全环保风险。

五、关于尾矿库安全风险评估管控

近三年来,督促企业对一百余座尾矿库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全面辨识尾矿库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时准确地落实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每年汛前,督促库容百万方以上的运营尾矿库对防洪能力进行复核确认,检验尾矿库安全超高、调洪库容等安全运行关键性指标,为尾矿库安全度汛提供有力科技支撑。2020年,省应急管理厅已开始实施省级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项目,力争年底将全省62座三等以上尾矿库的坝体位移、干滩长度、滩面坡度、浸润线、降雨量等实时监测数据,接入我省和应急管理部在线监测平台,有效提升尾矿库安全监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通过购买技术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对89座库容较大、坝体较高、周边环境复杂的尾矿库开展专项评估,对发现问题按照“一库一策”原则开展整治,实施跟踪销号,确保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感谢您对尾矿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应急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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