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 > 政府文件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告(2020年第10号)

索引号 2020040608235 发文字号 省安委办公告2020年第10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省安委办公告2020年第10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告(2020年第10号)
主题分类 关键词 陕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告,2020,第10

2020年4月1日,省安委办对中北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西铁银河工程有限公司、郑州中原铁道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西安利天分公司、河南豫路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4家生产经营单位拟纳入2020年第二批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在公示期间,省安委办未接到任何反映和投诉。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陕安委办〔2016〕114号)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4月26日起,将中北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西铁银河工程有限公司、郑州中原铁道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西安利天分公司、河南豫路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4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省安委办管理的2020年第二批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期限为一年。现予以公告。

附件:纳入省安委办管理的2020年第二批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企业信息汇总表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底部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