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告(2020年第10号)
索引号 | 2020040608235 | 发文字号 | 省安委办公告2020年第10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 | 发文时间 | 省安委办公告2020年第10号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告(2020年第10号) | ||||
主题分类 | 关键词 | 陕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告,2020,第10 |
2020年4月1日,省安委办对中北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西铁银河工程有限公司、郑州中原铁道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西安利天分公司、河南豫路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4家生产经营单位拟纳入2020年第二批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在公示期间,省安委办未接到任何反映和投诉。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陕安委办〔2016〕114号)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4月26日起,将中北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西铁银河工程有限公司、郑州中原铁道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西安利天分公司、河南豫路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4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省安委办管理的2020年第二批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期限为一年。现予以公告。
附件:纳入省安委办管理的2020年第二批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企业信息汇总表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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