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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020040608933 发文字号 陕应急办〔2020〕20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陕应急办〔2020〕20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执法 关键词 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厅执法业务处室:

为认真落实《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应急〔2020〕86号)和《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的通知》(陕司通﹝2020﹞37号),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陕西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确定的80%以上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业务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三项制度”学习培训工作,确保每个执法单位知道“三项制度”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要围绕170项指标体系逐条认真学习,弄清目标要求、措施方法、成果形式,坚决杜绝学习走过程。省厅将对全省应急系统执法骨干进行培训,并将学习培训情况作为推进三项制度工作重要措施列入检查考核内容。

二、扎实组织示范创建。要围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指标体系确定的具体任务开展示范创建,以示范创建促进指标任务落实。要将指标按照已完成、正在完成、未完成三类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已经完成的指标要提升质量,巩固成果,正在完成的指标要压实责任,限期完成。对尚未开展的指标要分析原因,加强保障,尽快启动,按时完成。

三、严格行政执法考核。要将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三项制度”工作情况作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执法监督和评议考核。省厅将结合第三季度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与检查“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同步进行。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不予推荐。

联系人:叶剑虹     电 话:029-61166183     15902929998

附件: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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