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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工作点评办法 (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2020050609048 发文字号 陕应急〔2020〕104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陕应急〔2020〕104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工作点评办法 (试行)》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关键词 点评办法,试行

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工作点评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5月9日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工作点评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工作落实,加强重点工作督办,结合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作点评的方式主要包括周报告、月点评、季讲评。

第三条   周报告。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或下周首个工作日,要适时召集所属人员梳理小结上周工作,安排重点工作。每周首个工作日上午12点前,向厅办公室报送《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本周工作安排》(样表见附件)。

第四条   月点评。分管厅领导每月底或下月初择机召集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召开月点评会议(当月召开季讲评会议的,月点评会议可以不单独召开)。分管处室、单位报告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等;分管厅领导点评分管处室、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并安排部署下步工作。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对月点评要有记录,需要时可以出专题会议纪要。

第五条   季讲评。原则上每季度结合厅务会组织召开一次。采取厅领导选定若干处室、单位发言与厅领导讲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处室、单位自评。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每季结束后的下月10日前向厅办公室报送1500字左右自评材料,内容包括: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亮点、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等。工作亮点和存在问题要见人见事,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要具体可行。

(二)厅领导讲评。厅领导除对发言处室、单位工作进行讲评外,要结合全厅整体工作进行讲评,安排和提出相关要求。

第六条   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报送的周报告、季讲评材料,要经主要负责人审签,报分管厅领导审批后提交厅办公室(分管厅领导外出的,可电话报告并标注)。厅办公室对周报告、季讲评材料内容和质量审核汇总后,呈厅主要领导审阅。

第七条   注重问题导向和结果运用。把查找问题、督促整改作为工作点评重点,以点评见差距,以点评促工作。将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工作点评办法执行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和先进处室、单位的重要依据,确保办法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第八条   落实工作点评办法要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文牍主义,汇报、点评要提纲挈领、简明扼要。提倡思想上认真回顾、思考梳理、即席发言,不提倡花过多精力准备汇报材料,照本宣科。

第九条   厅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监督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工作点评办法执行情况,并不定期通过适当形式予以通报。同时,根据点评办法运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修改,逐步完善符合我厅实际的工作点评办法。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本周工作安排(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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