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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执法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2020-06-24 18:04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

我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以来,各市各有关部门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执法工作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机结合,做到既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又不放松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截止6月中旬,全省共执法检查企业24452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18139起,立案查处违法行为650起,停产停业整顿183家,罚款1402万元。

宝鸡市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于4月30日及5月18日,分别召开了全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动员部署会及集中执法行动推进会,部署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延安市按照分级分类执法要求,确定央企驻陕二级分公司、省企分公司、市属企业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开展集中执法,县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其他相关企业的集中执法,产煤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其他煤矿企业的集中执法,确保高危行业企业执法全覆盖。铜川市紧密结合各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在煤矿、危化、工矿商贸、烟花爆竹、油气长输管线等11个重点行业领域及特种设备、城市燃气等5个其他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共执法检查企业1258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1776起,立案查处违法行为71起,罚款3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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