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确认延安市子长县永明煤矿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的通知
索引号 | 2020070634775 | 发文字号 | 陕应急函〔2020〕231号 | ||
发布机构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 发文时间 | 2020-07-0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确认延安市子长县永明煤矿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 | 关键词 | 煤矿安全,煤矿,监督管理 |
延安市应急局: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管理办法(试行)》(煤安行管〔2017〕5号)规定和《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考核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经资料审查,组织现场检查,网上公示,确认延安市子长县永明煤矿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请督促永明煤矿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要求,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尽快按照新标准达到二级标准化矿井。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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