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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深入咸阳、宝鸡煤矿督查重大灾害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13 18:45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煤矿灾防处
     为进一步落实省安委办《关于韩城市燎原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陕安委办﹝2020﹞49号)文件精神,督促煤矿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加强重大灾害防治,预防煤矿重特大事故,省应急管理厅于7月7日至11日,组织相关专家对咸阳高家堡、亭南和宝鸡崔木三处矿井水害防治、冲击地压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在听取煤矿关于水害防治、冲击地压治理工作汇报后,通过查阅灾害治理方案及措施等资料,核查治灾组织机构设置和专业队伍配备,井下现场查看实施情况等方式进行了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被查矿井进行了会议反馈,并下达了执法文书,提出了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

督查组指出,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冲击地压、水灾等重大涉险事故多发,特别是“6·10”韩城燎原煤矿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暴露出我省部分煤矿企业重大灾害治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督查组强调,煤矿企业要紧抓重大灾害治理不放松,推进煤矿重大灾害的超前治理,处理好灾害防治与生产的关系,不断完善冲击地压、水害防治工作方案和措施,科学组织生产。

督查组要求,煤矿企业要针对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专家组提出的水害防治、冲击地压治理问题和建议要照单全收,认真修订方案和完善措施;同时要切实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和治灾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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