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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狠抓人员转移避险 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1 18:00 来源:陕汛旱电〔2020〕27号

各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总各成员单位:

近日,包括我省在内多地因局地强降雨影响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省气象台预报,8月11日—16日我省又将发生大范围强降水过程,强雨区与前次重合度高,极易引发洪涝地质灾害,防汛形势严峻。为做好本轮强降水防汛工作,国家防总先后两次发出紧急通知(国汛办电82号、85号),对防范应对、信息报送,特别是人员转移避险保安全提出了严格、明确、具体要求。省委10日下午召开全省防汛工作部署会议,刘国中书记、赵一德代省长对当前防汛工作提出严厉要求。为认真贯彻国家防总和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和安排部署,狠抓转移避险关键措施落实,全力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是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清暴雨洪涝等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巨大威胁,充分认识转移避险工作对减少人员伤亡的重要作用,坚决把确保人员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树牢底线思维,扛起政治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畏难情绪,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尽最大努力防止人员伤亡。

二是压紧压实防汛责任。要坚决压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洪各项责任制,将责任层层压实到最基层最末端,逐级逐项压实到岗位和责任人。各级责任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从严督导检查,及时解决防灾避灾、转移安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防指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做好灾情监测、会商研判、防御部署、救援救灾各项工作。要进一步严明防汛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对因防汛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强化监测预报预警。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灾情,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加强统筹协调,及时会商研判。要督促气象、水文部门加密监测预报频次,及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强化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努力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为紧急疏散群众、撤离转移赢得更多时间。要充分发挥“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党员干部包群众”的包保责任作用,利用广播电视、铜锣、报警器等传统方式和新媒体、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现代化手段,做到预警信息传递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四是深入排查风险隐患。要紧盯防汛抗洪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组织力量对堤防、水库(水电站)、淤地坝、行洪河道、在建工程以及重大工程、重要设施等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加强危险区巡查监测,对河流沟道沿岸、山洪滑坡泥石流易发区、防洪保护区、城市低洼易涝区等重点防洪区域进行严密细致排查。加大对水库大坝、尾矿库的巡查力度,严格执行汛期水库调度运行计划,严禁擅自超汛限运行。对水库及尾矿库下游的城镇、村社要认真落实应急避险预案,转移避险当做确保人的安全的最关键、最顶用措施来抓,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启动预案,组织群众主动避险。

五是坚决果断转移避险。要进一步又严又细完善人员转移避险方案预案,抓住落实组织保障、责任分工、预报预警、转移安置等各项具体措施,明确危险区、安置点、转移路线和责任人,坚持专防群防结合、人防技防结合。当预判可能发生重大汛情险情时,有关地区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协同有关部门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果断转移危险区人员,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特别要落实好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病人、残疾人转移避险措施,落实好“一对一”帮扶措施。要加强人员转移后的安全管理,严防灾害威胁解除前擅自返回,造成人员伤亡。

六是全力抢险救援救灾。要充分发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作用,加强与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地方专业队伍、驻地央企、省企抢险力量协同配合,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抢险救援力量前置布防,统一调度、提前预置、快速出动、高效救援,确保第一时间搜救被困遇险人员。要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做好救灾救助。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发生重大险情灾情,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省防办报告。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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