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召开全省煤矿安全重点工作推进会
8月14日,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召开全省煤矿安全重点工作推进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省安委会第三次例会交办任务,分析研判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安排后半年煤矿安全重点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安委会2020年第3次安全生产月度会议精神,部署安排了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煤监局指出问题整改落实相关事项,听取了榆林等6个重点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陕煤化集团和神东煤炭集团公司2个省级监管的煤炭企业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煤矿安全重点工推动情况的汇报,省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成员单位的领导根据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分工,结合工作进展情况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省煤炭系统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两手抓、两不误,强化安全服务指导工作,有序推进煤矿复产复工,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稳中有险、稳中有忧,一是非传统煤矿安全事故多发;二是煤矿涉险伤害事故多发;三是较大以上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四是重大灾害防治措施和重大风险防控仍有差距。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主动扛起重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的政治任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检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把狠抓工作落实作为硬规矩,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硬指标,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紧心态和厌战情绪,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际成效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推动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会议强调,一要扎实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对煤矿安全风险、问题隐患进行系统性研判、排查,逐项制定制度措施、动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时限,扎实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二要扎实推进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的专项整治。要按照省政府对煤矿重大灾害总体安排部署,抓好灾害整治方案顶层设计,组织专家对照治理方案逐矿全面进行会诊,按照“一矿一策”进行灾害治理;三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全面实施事故隐患倒查追究常态化机制,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要加大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要进一步细化安全监管岗位职责,加大对重大隐患执法处罚力度,切实解决工作执法主动性不强,刻意回避问题,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的“宽”、“松”、“软”现象;五要加快指出问题整改。要针对国务院安委办专函通报我省煤矿安全的突出问题细化的87项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要求,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工作落实有着落;六要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新标准的宣贯学习,严格按照新标准实施考核定级和动态监管,对达不到管理体系各等级标准的,坚决不允许通过考核,对动态抽查发现达不到要求的,严格实施降级或撤销等级,真正把标准化做实;七要扎实做好汛期煤矿安全防范工作。要高度关注暴雨天气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极端天气停产撤人措施,严防汛期煤矿水害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