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省级Ⅲ级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IV级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索引号 | 2020080673364 | 发文字号 | 陕汛旱电〔2020〕35号 | ||
发布机构 |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 发文时间 | 2020-08-2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省级Ⅲ级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IV级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防汛抗旱 | 关键词 | 防汛抗旱,应急响应,雨情汛情 |
各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总相关成员单位:
鉴于渭河、汉江、嘉陵江干流及其支流洪水均已回落,黄河洪峰已过潼关出陕,根据《陕西省防汛预案》,省防总决定从8月21日16时起将省级Ⅲ级防汛应急响应下调为IV级防汛应急响应。
当前雨情汛情虽有所缓和,但渭河干流仍处于洪水状态,长时间雨后土壤饱和、土质疏松引起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风险依然存在。预报8月23日我省陕北及关中陕南西部仍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因此各级各部门不能掉以轻心,继续密切关注天气、雨水情变化,坚守岗位,强化落水期江河、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淤地坝、尾矿库坝、各种地质灾害风险点的巡查防守和安全运行管理,及时处置各种险情,确保防汛安全。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2020年8月21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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