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第三督查组对岐山县非煤矿山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按照宝鸡市非煤矿山和工业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工业企业和非煤矿山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宝市非煤安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8月24日市公安局苗宝平调研员带队一行3人,对岐山县非煤矿山和工业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以及汛期以来安全生产运行部署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在岐山县政府会议室召开了情况汇报会,会议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翟建平主持,会上听取了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冯广辉对非煤矿山开展情况汇报和工信局副局长何景峰对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开展情况汇报。
随后,检查组一行深入凤凰山水泥厂南湾矿、宝鸡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宝鸡海螺型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查资料、查现场、查资质等方式,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定期开展粉尘涉爆专项检查情况,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并定期开展演练情况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配备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通过督查检查,检查组一行对岐山县安全生产工作周密部署,全方位安排,扎实推动表示充分肯定。最后苗宝平就继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继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证企业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不出事故;二要加强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通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督促企业夯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要加强督促检查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活动等开展情况,确保企业在应急处置上不乱、不慌,及时准确有效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四是加强预警信息监测和报送,加强领导带值,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监测和预警能力,确保全县各类事业安全有序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