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终止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索引号 | 2020080676144 | 发文字号 | 陕减办〔2020〕9号 | ||
发布机构 | 陕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发文时间 | 2020-08-2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终止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救灾和物资保障 | 关键词 | 减灾,救灾,物资保障 |
各设区市、韩城市减灾委,省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8月份以来,我省连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过程,洪涝灾害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伤害和巨大损失。8月8日省减灾委办公室启动了陕西省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各市减灾委,省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行动,认真开展查灾核灾救灾工作,受灾群众得到及时安置,损毁基础设施得到应急抢修。8月26日,省减灾委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灾情评估会商会,对下一步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灾情已基本稳定,省减灾委办公室决定于8月28日12时终止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
陕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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