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通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查情况
近日,省安委办就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通报指出,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业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方案措施针对性强,整体推进有序。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商洛、韩城等市召开政府常务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铜川市以市政府名义下发行动方案。西安、宝鸡、铜川、汉中、安康等市抽调专人组建专班办公室开展工作。省能源局、省教育厅、省水利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被省专刊刊载。同时,也存在个别市(区)、部门和企业单位工作推进迟缓,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有的市(区)、部门安排部署不及时,方案结合实际不紧密,组织机构、统筹协调力度不够,工作标准不高;有的企业自查自改流于形式,隐患排查不深不细等问题。
通报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通过专项整治,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二要认真抓好问题隐患整改。要对照三年行动工作有关要求,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加大整改力度,坚决做到隐患“清零”。三要全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结合三年行动第二阶段工作重点任务,组织开展一次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的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风险隐患闭环整改的要求。四要全面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排风险、覆盖“到位”,抓管控、措施“到位”,盯隐患、查治“到位”的要求,着力解决企业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