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2020090689369 | 发文字号 | 陕森防办〔2020〕33号 | ||
发布机构 | 陕西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 发文时间 | 2020-09-2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火灾防治管理 | 关键词 | 森林草原,防灾灭火,应急保障 |
各设区市、韩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杨凌示范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现就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防灭火意识。各地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借鉴新冠疫情防控的经验和教训,树牢“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定信心和决心,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措施,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特别是“中秋、国庆节”期间,进山旅游观光、野外用火、林下采摘人员大量增加,要切实增强防灭火意识,时刻紧绷防灭火工作这根弦。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灭火责任。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中秋、国庆节”期间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进一步压实、压细、压具体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落实好各级党委领导责任、政府行政责任、林草部门行业管理责任、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应急部门扑救责任。
三、强化火灾预防,做到关口前移和重心下沉。一是对秦岭、黄龙山、桥山、关山、巴山等五大重点林区提前发布“封山禁火令”;二是加大日常巡控力度,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农林交错区、道路两侧和林地居民区开展可燃物清理工作;三是加强对各旅游景区、农忙秋收、上坟祭祀等重点地段和时段的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大对“中秋、国庆节”期间外出旅游人员的针对性宣传教育;四是加强对“老幼病残弱”等五类重点人群的管控力度,建立责任人清单。五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三定”(定人员、定地块、定职责),保证护林员、嘹望员等一线防控力量全部到岗到位、尽职尽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强化科学扑救,提升应急准备和保障能力。各地要深刻吸取今年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灾人员伤亡教训,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强化专业指挥,加强风险防控,科学组织扑救。在扑火过程中始终将“三先四不打”作为铁的纪律,即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的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的地形不打火。强化紧急避险训练,重点突出避险知识培训和野外救火生存演练,确保扑火队伍的人身安全。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充足、装备性能良好、通讯畅通。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安排懂业务的人员值班,确保发生火情时能够及时处置。
“中秋、国庆节”期间(10月1日-10月8日),请各地每日下午16时前向省森防办电话报告当日火情,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省森防办值班电话:029-61166116 61166117
陕西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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