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委会,省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和省属企业:
“中秋”“国庆”临近,党的第十九届五中全会即将召开。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省安委会三季度全体会议要求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23号)安排,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任务重,加之这次节日放假时间长、人流车流量大,安全生产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各市、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深刻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深入分析总结以往“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特点,提前研判,周密安排,精心部署,抓好工作落实。要把落实节日期间安全防控措施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安全防范工作做在前面,下沉监管力量,严格监管执法。要有针对性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防控安全风险,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督促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切实履行好“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
二、突出节日特点,强化安全监管。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五项攻坚和行业专项整治,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执法措施,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要强化灾害天气和重点路段交通引导管控,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监管,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抓好旅游包车、长途客车等交通运营安全。严查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飞机),把好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要加强对旅游景点游船、渡船、缆车、玻璃栈道、索道、热气球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带有危险性的攀岩、探险、漂流、射击、滑翔、大型游艺机等旅游项目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逐一核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要监测控制好景区、游乐场所高峰时段游人总量,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及时封闭、停止运营。要加强群众性活动、学校、地铁、车站、机场等高密度人群的安全管理,严密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突出大型市场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医院、车站、机场、村镇饭店、农家乐、民宿客栈和博物馆、文物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多合一”场所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大火灾风险防控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问题隐患。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冶金工贸、油气管道、消防、民爆、特种设备、旅游景点等重点行业领域,坚持“企业‘拉网式’自查、市县全面排查、省级督查检查”,全覆盖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要持续推动全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深入开展,加快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国务院安委办第三专项检查组、国家煤监局第三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及时有效化解安全风险,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要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大超层越界、超强度生产打击力度,严格落实煤与瓦斯突出、大班次、冲击地压等高风险管控措施。要深入开展硝酸铵等危化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和第三轮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及时发现和消除超量储存、安全距离不足等重大风险;节日期间化工企业动火、检修、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要升级管理。要强化建筑施工特别是农村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和寄递物流企业、网点和寄递环节安全管理,强化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整治各类隐患。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
四、突出防范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落实工作措施。秋冬季是火灾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加之节日期间进山入林、野餐露营大幅增加,森林火灾风险加大。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夯实属地责任,全面落实森林、草原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的防火责任,突出火源管控,加强地面巡查,进行拉网式、多轮次巡查,坚决把火源堵截在山下林外。要加强火情监测,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查验等多种手段监测火险,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做好防御秋汛灾害准备,突出降雨落区地质灾害预警防范,持续开展地质灾害点、尾矿库等风险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排险除患措施;前期受灾严重的地区要加快开展恢复灾后重建和救灾救助工作,对贫困区、房屋倒塌等重灾户给予重点帮扶,确保受灾群众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有保障。要加强安全提示,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媒体、电子显示屏等手段,滚动发布灾害性天气、森林火险、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提示,引导广大群众合理安排出行方式,自觉不进入未开放景区和未开发区域,保障自身安全。
五、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遇到险情时,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及时处置,重大灾害事故险情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要及时报告应急信息,完善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准备,及时、高效处置突发事件。要加强督导检查,省安委办在节日期间每天组织随机抽查、暗查暗访,各市、各部门也要开展督查检查和暗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单位,督促落实整改。10月1日至8日实行事故零报告制度,各市、各部门每天15时前,向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指挥中心)报告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重要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凡存在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请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气象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于10月8日15时前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及应急值守、应急准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情况报省安委办。(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值班电话:029-61166116,传真:029-61166118)。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