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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和成品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20 14:56 来源: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加强省商贸和成品油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省安委会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商贸和成品油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省商贸和成品油行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把科学预判风险、有效防控风险、精准化解风险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总目标,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补齐安全生产短板,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商贸和成品油经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时制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和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夯实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省安委会《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试行)》,建立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台账登记和督办制度,督导商贸和成品油流通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认真落实“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要求,不断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

1.突出重点领域。加强成品油经营行业、二手车经营行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重大商务活动、大中型商业综合体和批发市场以及宾馆餐饮等人员密集商业场所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突出重点环节。抓好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消防、车辆、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经营、重大商务活动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防范火灾爆燃事故、车辆事故和人员踩踏事故,强化源头治理,坚决把事故遏制和消灭在萌芽状态。(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突出重要节点。以重大节假日和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季节为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防火、节假日促销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全省商贸和成品油经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1.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以成品油等危险化学品、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小商品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商贸场所、商贸重大活动、二手车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安全为重点,集中整治“重视不够、职责不清、监督不力、基础不牢”等突出问题,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责任不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火灾防控专项整治。突出做好大中型商业综合体、小商品等批发市场、餐饮住宿企业等人员密集商贸场所,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重大展会和大型促销活动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切实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大中型批发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社区便利店菜市场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安全指导,深入排查消除保供企业安全隐患。(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4.成品油、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报备,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日常安全检查,监控信息推送上报,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隐患。(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5.人员密集商贸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特种设备日常保养及运行安全管理、商品促销或大型商贸活动安全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完善人员密集场所避难逃生设施,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确保生命通道安全畅通。(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6.重大商务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省政府明确专委会各成员单位承办或参与的全省重点经贸合作及投资促进活动、展会活动的安全机构、安全责任、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活动期间安全检查落实等情况。(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制度机制,开展安全生产压力测试

指导商贸流通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精神,学习借鉴上海、广东等地安全生产大数据管理的经验做法,建设全省商贸和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重点企业数据库,加强对商贸流通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从根本上解决好安全生产的系统性、长远性问题。组织开展好安全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工作,研究制定委员会安全生产压力测试工作办法,尽快绘制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析地图,以便全面掌握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总体情况,厘清安全隐患部位和等级,科学分类施策,努力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堵漏洞补短板,积极提升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能力

针对商贸和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升商贸流通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能力,督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技术改造,推动以技促安。研究制定全省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培训计划,组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行业特点和职能任务,统筹开展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其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研究制定全省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计划,联合成员单位定期组织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能力和处置水平。(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省商贸和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省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省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做好本地区本行业行动的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省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省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经验推广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商贸和成品油经营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省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省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相关制度,大力推广商贸和成品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成果,并及时在全省推广。

省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省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省商务厅(省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省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省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项任务职责分工,确定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工作督导。省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省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对下级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商贸和成品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商贸和成品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中,通过媒体揭露长期影响商贸和成品油经营安全的“顽疾”,曝光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威慑作用,切实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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