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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发布时间:2020-10-20 16:42 来源: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省政府设立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省安委会各专委会主任任副组长,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强全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应急管理厅,并抽调有关人员集中办公,建立运行机制,健全季调度会议、联络员会议和定期会商、监督检查、挂牌督办、工作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巡查,推动工作落实;省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推进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市(县、区)政府、各企业要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动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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