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河北辽宁甘肃工贸行业专项执法督导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河北辽宁甘肃工贸行业专项执法督导工作情况的通报》(应急厅函〔2020〕280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开展工贸行业专项执法“回头看”。从今年开展的钢铁、粉尘涉爆等7个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情况看,个别市县还存在对专项执法重视程度不够、执法检查重点不突出、执法处罚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各市县应急局要立即开展工贸行业专项执法“回头看”,对照执法检查内容查漏补缺,对前期专项执法未完成的及时完成,切实消除工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行政执法“闭环管理”。
二、认真做好应急部专项执法督导准备工作。应急部执法局拟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对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进行专项执法督导,重点督导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现场抽查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各市县应急局要高度重视督导工作,指导企业对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3个行业及有限空间25项执法检查重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整改清单,及时跟进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同时按要求每月上报《陕西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工作进展清单》(见附件)。
三、积极推进分级分类执法和“互联网+执法”。目前还未明确执法企业清单的市县,要根据省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按照企业类型、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并及时在媒体公示本级执法企业名单。要加快推广“互联网+执法”系统的应用,在直管行业领域启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年底前“互联网+执法”系统全面得到应用并初见成效。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