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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责任 强化措施 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发布时间:2020-10-28 16:34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针对四季度煤矿事故易发高发的实际,省应急管理厅、省煤矿安全专委会对煤矿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专门做出部署。

一要深入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市县要深刻检视部门自身在推动三年行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逐项研究并落实管用、有用的制度措施,动态形成高质量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二要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市县要组织煤矿企业按照安全“体检”标准,全面开展一次自查自改,逐矿编制自查自改报告报监管部门备案。对未按时限完成自查自改和自查不认真、自改不彻底的煤矿要责令停产整顿。三要扎实推进重大灾害专项整治。渭南、咸阳、宝鸡、铜川、延安、榆林市要主动作为,推动企业建立灾害整治顶层设计工作台账,督促煤矿尽快制定完善并审查专项整治顶层设计方案,一体推进煤矿水害专项整治。四要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各市县要把打非治违作为四季度监管执法的重中之重,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综合研判、精准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一律停产整顿、一律挂牌督办、一律问责曝光,一律纳入“黑名单”。五要全面开展“回头看”。各市县要认真梳理煤矿安全重点工作,查找不足和短板,持续推动,跟踪跟进。要落实重大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确保重大隐患真整改、真销号。要对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改防范措施评估,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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