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 > 政府文件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钢铁粉尘涉爆等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2020100694313 发文字号 陕应急〔2020〕247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20-10-29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钢铁粉尘涉爆等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情况的通报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执法 关键词 钢铁粉尘,防爆,安全生产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的通知》(陕应急〔2020〕127号)和《关于开展冶金煤气有限空间教育培训外包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的通知》(陕应急〔2020〕172号)要求,2020年6月至9月,各级应急管理、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教育培训、外包作业等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执法。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执法总体情况

各级应急管理及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精准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要求,紧盯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和有限空间、教育培训、外包作业执法重点,严厉查处打击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全省共执法检查企业4018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2615项,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57起,行政罚款434.45万元,停产停业整顿9家,吊销(暂扣)证照8家。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专项执法。省安委会2次季度会、4次月度会对专项执法作出安排,省安委办结合我省工贸行业安全实际,将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及有限空间25类易发生事故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各级应急管理、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将专项执法作为全年执法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密部署安排,抽调精干人员,确保专项执法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培训,确保执法精准高效。为了提高专项执法的精准性,省应急厅先后组织各级应急部门执法人员和中省重点企业3776人次参加全国工贸行业专项执法视频培训会,将培训课件发至市县应急部门和相关企业,并对153名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各市县及时组织对辖区相关企业4432人次开展专题培训,西安市对相关企业2092人次开展针对性培训,铜川市举办“送安全生产法规知识进企业”活动4次,做到专项执法业务培训全覆盖,为精准高效执法奠定基础。

(三)严密排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各级应急部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522家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企业,逐条对照21项重点执法事项开展自查自改,对自查发现的399项问题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清单,主动筹集资金,积极进行整改。目前除19项隐患正在限期整改外,其余全部整改到位。西安市抽调10余名专家组成专项评估执法检查组,对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企业进行全面评估,提出95条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宝鸡、安康、韩城市和杨凌示范区组织第三方机构对166户粉尘涉爆企业开展安全评估,指导企业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四)深入基层,强化执法督导检查。省应急厅组成两个执法督导组,对全省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企业专项执法情况开展督查。执法督查企业16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6起,行政罚款77万元。宝鸡、咸阳市应急局成立执法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对56家企业开展执法督查;榆林市能源局由一名副县级领导牵头,成立4个专项执法督导检查组,对市级部门直接监管煤矿和县级部门专项执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保证专项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省应急厅对41家中省重点工矿商贸、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专项执法,对12家钢铁、铝加工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督查,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2起,行政罚款119万元。各级应急部门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893家企业开展专项执法,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4起,罚款50.3万元。榆林市查处煤矿企业教育培训、外包作业违法行为15起,罚款176万元。宝鸡市查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企业教育培训及外包作业违法行为12起,罚款27.35万元。

(六)创新模式,增强专项执法效能。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位一体”执法模式的同时,各级应急部门积极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专项执法,先后运用系统制作检查方案739次,执法检查648次,检查企业252家,整改复查226次,开具执法文书2241份。铜川市率先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卷宗网上生成、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档案网上形成”的执法新模式,积极探索推出“互联网+执法”铜川模式。省应急厅和铜川市应急局在全国“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得到了应急部相关部门充分肯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执法进展不平衡。各市(区)执法企业数、违法行为处罚金额等指标差异比较明显。执法检查企业数排名前三位的是西安市(931家)、宝鸡市(843家)、渭南市(457家),占全省执法企业总数的55.5%;违法行为处罚金额排名前三位的是榆林市(183万元,其中煤矿罚款176万元)、西安市(34.1万元)、宝鸡市(28.85万元),占全省总额的56.6%。

(二)执法“宽松软”现象依然存在。全省执法检查企业4018家,发现违法行为2615起,但立案查处只有157起,立案率6%。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执法,铜川、榆林、延安、汉中、安康、商洛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零立案、零处罚”;有限空间专项执法,铜川、榆林、汉中、安康、商洛、韩城市“零立案、零处罚”;教育培训、外包作业专项执法,商洛市、杨凌示范区“零立案、零处罚”。

(三)企业违法问题仍很突出。一些企业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专项执法重点内容学习不够、掌握不精,自查发现不了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司空见惯。个别钢铁企业钢水连铸流程未规范设置溢流槽、操作室设置在钢水吊运影响范围内,部分粉尘涉爆企业未按规定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占比47%),一些铝加工企业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式锁紧装置、高温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配备液位传感器,有的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未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占比51%),有的企业教育培训时间不符合相关规定、培训记录不规范(占比42%),有的承包方未认真落实安全培训、考核及隐患排查等主体责任(占比27%)。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执法“闭环”管理。各市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前期专项执法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建立清单、逐项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加重处罚。按照应急部开展工贸企业专项执法督办的要求,各市要立即组织指导辖区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对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要点、3类企业(含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25项重点事项,逐项查漏补缺、自查自改,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市要充分发挥执法“利剑”作用,将执法作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紧盯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坚持打好执法持久战,不给违法行为留空子,尤其对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或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要采取加重处罚、停产停业整顿、纳入“黑名单”、责令关闭退出等措施,坚决纠正执法“宽松软”、“零立案、零处罚”现象。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各市要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的同时,积极推进分级分类执法和“互联网+执法”。要根据省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按照企业类型、安全风险等级对企业进行分类,并及时在媒体公示本级执法企业名单。要持续加强“互联网+执法”业务培训,积极购买执法装备,尽快在直管行业领域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确保年底前系统应用初见成效。

附件:1.全省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企业专项执法情况统计表

        2.全省有限空间、教育培训、外包作业专项执法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0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底部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