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告(2020年第16号)
发布时间:2020-11-02 16:57
来源: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级挂牌治理重大隐患的实施意见》(陕安委办〔2016〕103号),2020年省级挂牌督办的榆林市陕西延长石油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央控制室安全隐患、榆林市榆林大道与林河路路口行人横穿中央绿化带安全隐患、宝鸡市岐山县S314省道虢枣线K0m-K15.5m路段安全隐患以及西安市鄠邑区沣京工业园电力线路安全隐患经治理,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并向所在地安委会办公室提出销号申请,市、县安委会办公室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现场审核,提出销号意见,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验收,省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同意予以销号。
特此公告。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