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应急管理局启用行政执法专用章并制定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11-20 11:40
来源:铜川市应急管理局
近期,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办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印章等相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和深化“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工作要求,铜川市应急管理局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并就相关问题咨询法律顾问,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铜川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告自2020年11月20日起启用“铜川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及其电子印章。
《办法》对行政执法专用章及其电子印章的使用效力、使用范围、启用审批程序、监督管理、保管使用、法律责任等事项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明确了“严格把关、专人保管、建立台账、加强监督”的管理原则,要求市局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严格执行《办法》规定使用和管理行政处罚专用章。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今后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将认真落实执行该《办法》,全面启用行政执法专用章及其电子印章,加强对行政执法专用章的使用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专用章及其电子印章的安全、合法、有效使用,不断提高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