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召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查工作会议
为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11月19日,省应急管理厅召开了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查工作会。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郑永刚出席会议,并对核查工作和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全口径事故灾难统计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各市(区)应急局分管领导和统计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西安、宝鸡、铜川、渭南市应急管理局分别就统计工作作了汇报。省应急管理厅调查评估和统计处通报了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全口径事故灾难统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加强统计工作的要求,对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查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各市(区)按照应急管理部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核查。一是要全面排查辖区内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情况,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安监总统计〔2016〕116号)、《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的规定,核查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遗漏。二是要重点核查道路运输事故。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公安部 农业部 质检总局 民航局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归口直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6〕70号)的规定,认定生产经营性的道路运输事故。
郑永刚强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是各级政府及应急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省应急管理厅组建以来,统计工作得到加强,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各地既要总结经验,也要看到不足。要站在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理念的高度,高度重视统计工作。要实事求是、严谨认真地做好事故认定,确保应统尽统。要完善统计工作机制,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事故直报率。要遵守统计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迟报、瞒报,严肃处理统计造假行为。